潘霨(1826—1894),初字燕山,后改伟如,号铧园,晚号心岸,江苏吴县人。官至贵州巡抚,在光绪十一年(1885年)奏请开采贵州矿产,开启了贵州近代化之门。精于医,历官所至,恒以医济民。今所传《园医学六种》,乃其在江西时所辑刻。
由监生于道光二十九年在顺天府捐输经费,保奏以从九品分发直隶。
平生咸丰元年(1851)补西路同知司狱,旋改捐布政司理。阅四年,署天津县知县,旋捐升知州。
咸丰十年(1860)补昌平州知州,是年因弹压土匪,保护城池,经监管顺天府府尹张祥河等保奏,奉旨赏戴花翎。
同治元年(1862)提升为天津府知府。
同治七年(1868)升任山东盐运使。八年升任山东按察使,同年调任福建按察使,次年又升任福建布政使。
光绪三年(1877)四月任湖北布政使。四年十月接任湖北巡抚。光绪八年(1882)任江西巡抚。
光绪十年(1884),潘霨出任贵州巡抚。光绪十七年(1891)离职归里。光绪二十年(1894)在苏州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