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永守(1929.02~1998.04)果里镇侯庄村人,小学文化。194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先后任侯庄村党支部书记、侯庄乡党委书记、卫固区委委员、初级社社长、高级社社长。1958年任县卫星第三人民公社社长。1960年任索镇公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1962年任侯庄公社党委书记。1970年任惠民地区贫协常委、桓台县贫协副主任。1977年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工业办公室主任。1980年先后任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市政协常委。1990年离职休养。
苗永守曾在1949年1月因捕获“6585”国民党特务立功,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民兵模范,并出席全省工农劳动模范代表大会。1952年10月30日创建了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被命名为“苗永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农业劳动模范。1953年参加第三次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同年当选为桓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自1955年起,先后7次出席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是省第一届至第五届人代会代表,并在省第五届人代会上当选为省革命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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