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邠(1891~1940),原名刘兴国,字仲邠,赵北村人。刘钰之子。他终生爱好博物,研究水利。壮年回到故里,积极倡导、创修唐河水利工程,开渠灌地,当地受益很大。曾被授予山西省银质菊花奖章一枚及“义士”称号。
1936年红军北上抗日,进驻甘肃庆阳。城内地主大户逃往西安、兰州。而仲邠留居庆阳,迎接红军驻进自己的私宅刘公馆,负担一切生活费用。红军三八五旅长对此极为感动。自此他与八路军结交甚密。他还带头在地方上发起支前募捐活动,并亲自送子女参军。1937年党号召减租减息,他积极响应,焚烧地契账目,深得政府信任和人民群众的赞颂,遂成为当地开明绅士中之典范。嗣后担任了庆阳县利民厂厂长,县人民政府委员、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东分区临时参议会议长等职。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为抗日救国,奔走呼号,殚精竭虑。1940年病逝。
刘仲邠去世后,王维舟、耿飙、谢扶民、甘渭汉送挽幛一副“作抗日先导为民主前锋壮志未酬竟死,愤寇焰旋腾怅妖氛待扫志成凋谢我何言。”萧劲光送的 挽幛为“任务重于生命”,对他作了很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