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1916.08~1998.01)男,江西兴国县人。原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领导和参与国家的原子能工业建设达二十余年。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共产党第八至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
人物履历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一方面军第3军团5师15团战士、班长、排长。
1933年任红军总兵站警通队长、学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供给部干事、特务员、科员。参加了长征。
1936年任红军前敌总直属队特派员,前敌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
1937年任八路军115师补充团特派员,晋西支队锄奸科科长,晋西支队政治部科长,115师教导2旅科长。1942年任山东滨海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长、滨海军区政治部科长。
1945年任山东滨海区警备旅政委,滨海区党委锄奸委员会副书记,山东军区警备旅政委。
1947年1月任华东野战军第3纵队9师政委。
1949年2月任第三野战军第22军66师政委。8月任第三野战军第26军政治部主任,第26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50年任公安部8局局长、部党组成员。
1955年任地质部部长助理,国家建委建筑技术局局长。
1956年11月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58年2月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委员、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
“文革”中受冲击。
1970年6月任二机部革委会副主任、二机部副部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
1977年1月至1982年5月任二机部部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党组书记。
1998年1月31日在北京逝世。
渣江村渣江村位于埠头乡的北面,距离乡政府4公里,兴国站旁边,距离县城3公里。面积2.5平方公里,全村人口2670人,辖16个村民小组南一组、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瓦一组、瓦二组、田一组、田二组、草背组、福一组、福二组、大面组、上坑组、-塘组、上渣组、渣一组。耕地面积960亩,山林面积560亩。特色产业有砖石加工。主要经济作物有水稻、蔬菜、烟叶等。渣江人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