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之

[宋] 公元1133年-公元1189年

刘清之(1133-1189)刘清之,字子澄,号静春,是新余荻斜(今属樟树)刘式第四子刘立德的元孙,南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历任万安、高安县丞、宜黄知县、太常寺主簿、鄂州通判、衡州知州等职。他关心百姓的生产与生活, 官场阿谀行贿,反对迷信,博得百姓好评。他提出用人4条主张一曰辨贤否,二曰正名实,三曰使才能,四曰听换授。其主旨是,一要辨别贤否,防止奸妄之徒0大权,以售其奸,祸国殃名;二是官吏要忠于职守,责任分明,不能在其位不谋其政,敷衍塞责,误国害民;三是要人尽其才,学用一致,选拔人才,要注意德才兼备;四是要注意调整人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主要著作有《曾子内外杂篇》、《农书》、《戒子通录》、《墨庄总录》、《续说苑》、《子澄集》等。

同年(公元1133年)出生的名人

任询 (11331204)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刘愚 (11331215)浙江省衢州龙游
俞丰 (11331210)福建省三明市建宁
王正功 (11331203)浙江省宁波
张栻 (11331180)南宋著名理学家和教育家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

同年(公元1189年)去世的名人

刘尧夫 (11461189)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詹学传 (11011189)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王质 (11271189)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
詹仪之 (?~1189)浙江省杭州淳安
金世宗完颜雍 (11231189)金朝第五位皇帝 辽宁省辽阳辽阳县
阎苍舒 (11741189)四川省南充市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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