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华,男,汉族,1914年生,陕西榆林人。193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逃荒迁居南梁白马庙村(今属甘肃华池县)。1933年参加刘志丹领导的南梁革命斗争。1934年5月任南梁白马区农会主席。1934年11月任陕甘边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长。1935年1月任中共陕甘边特委委员兼警备连指导员。1935年5月任中共陕甘边特委书记。1935年10月-1937年7月任瓦窑堡五区区委书记、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粮食部管理科长。1940年3月任庆阳市市长。1941年任志丹县县长。1946年任华池县县长。1948年任中共陇东地委组织部部长兼陇东分区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1949年7月任陇东分区专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10月任中共庆阳地委书记。1957年7月任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61年1月任中共定西地委书记。1962年2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1969年11月任甘肃省生产指挥部清产组组长、甘肃省商业局副局长、省级机关党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副组长。1979年11月任甘肃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3年12月-1985年6月任中共甘肃省顾问委员会常委。中共甘肃省第一、三、四届党代会代表,第一届省委候补委员,第三、四届省委委员,第二、五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第四届政协委员等。1987年7月19日在兰州逝世,享年72岁。
李生华
[近现代] 公元1914年-公元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