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1887—1966),字馥荪,幼名福生,绍兴人。著名金融家。生于几代经营银饰加工业的家庭。幼时入私塾,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到杭州入美国浸礼办的中学读书。三十一年,赴日本入山口高等商校学习银行学。留日期间,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活动。1912年起进入银行界,先后任浙江银行稽核、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上海分行经理。1916年5月,袁世凯-取消帝制后,上海中国、交通两银行发生挤兑风潮,袁下令停止兑现,参加了以宋汉章、张嘉敖为代表的上海金融资产阶级抗拒停兑令的活动,从而提高了在金融工商界的声誉。
1923年3月,出任浙江实业银行总经理,在200万资金中独占六成。其经营方针着重外汇业务及投资实业,同时办理四押放及信托业务,得到外商大量存款,营业迅速发展,在江浙财团中处于举足轻重地位。1927年,该行董事长胡济生去世,即兼任董事长。1926年起,连任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委员、主席达9年之久。四一二-政变后,向蒋介石进言,以“取蛋必先养鸡”之喻,要求国民党政府对金融工商业实行扶助政策并建议发行公债,同时保证在财力上支持国民党政府,深得蒋介石赞许。同年,国民政府建立公债基金保管委员会,任该会主任委员。
1928年11月,被委派为中国银行董事长和交通银行董事。嗣后,又任上海电力公司董事、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董事。1929年,组织企信银团,收购杭州电厂,组成杭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1934年,投资创办上海鼎新纱厂。1935年11月,捐款500元资助家乡编印《绍兴县志资料》。
抗战时期,拒绝与汪伪政权合作,被南京伪政府下令通缉。1941年3月,避居纽约。在美期间,任上海电力公司纽约总公司司库,出席在美召开的国际通商会议,并与他人一起筹建了中国投资公司。抗战胜利后由美返国,兼任中央银行输入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再度赴美,次年在香港开设浙江第一商业银行,任董事长。1966年10月22日病逝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