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祥(1913年—1949年),甘棠镇那再村人。民国36年(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交通员,负责横县、永淳、宾阳三县的联络工作,并解决进村的武工队食宿和保卫问题。为方便地下党员、武工队员出入,在家里开一后门直通山上。他送情报时,装作钓鱼,把文件塞进钓竿内,沿江边或小路走。他利用外出时机,到附近一些村张贴、散发粤桂边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团的布告及传单。38年(1949年) 5月初,李洪祥回村筹粮,被敌探发觉,不幸被捕。
押至乡公所后惨遭国民党乡长严刑拷打,他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光荣牺牲。李 杏 安李杏安(1918—1948) ,和吉乡石灰村人。民国27年(1948) 秋,参加广西学生军。30年(1941年)春, 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学生军解散,受党的派遣到广西合作人员训练班受训。分配到上林县合作室工作,积极宣传党的主张。32年(1943年)被国民党上林县政府逮捕,后得保释回家。
34年(1945年)春,任三光乡乡长兼自卫队长,率队于平桥、安城等村抗击日本侵略军。
抗日战争胜利后,应民盟成员、宾阳县长陈学人之邀,到县政府任政务指号员。35年 (1946年) 冬,接受中共宾阳地下党指派,到新梁村小学任教师,发动当地进步青年参加新梁村解放同志会,推动地下革命活动。
36年(1947年),在中共宾阳县支部领导下,李杏安于东区一带发动、组织群众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征兵、征粮、征税,培养骨干,组织地下武装,建立革命据点。李杏安的家,是中共宾阳地下党最早的堡垒户、“粮仓”。他每年拿出四五千斤稻谷,供地下工作人员吃用。
人员来往多了,粮食不够吃,就变卖牛、马、猪,倾家荡产支持革命。37年(1948年) 2月任宾贵来迁边界武工队队长。 转战宾阳、贵县边界,扩大游击区。5月20日,在宾盘公路六瓮桥袭击桂系银行汽车,掩护队伍撤退时,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