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清,男,汉族,山东荣成人,1926年8月生,1944年10月参加革命,194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0月至1951年8月胶东兵工一厂工人,胶东兵工三厂班长、组织干事,胶东兵工二厂党支部书记、总支书记、组织科长。1951年8月至1958年1月重庆国营嘉陵机器厂党委组织部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1958年1月至1972年2月重庆水轮机厂厂长、党委书记。1972年2月至1973年12月四川省重庆市机械局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1973年12月至1976年2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副部长。1976年2月至1979年11月重庆钢铁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经理。1979年11月至1983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副书记。1983年4月至1988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1988年4月至1993年6月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4年4月经四川省委批准离职休养。2009年9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市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月28日6时23分,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逝世,享年87岁。
李凤清
[近现代] 公元1926年-公元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