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殷(1886—1972) 原名雷凯泽,字渭南,民国初年被袁世凯通缉时改名雷殷。邕宁人。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入大塘甲峰书院学习,三十二年考入南宁府中学堂,三十四年加入同盟会。宣统元年(1909)在桂林入地方自治研究所工作,继入广西法政学堂就读。辛亥革命爆发后,发动学生和军人力促广西独立,当选广西临时省议会议员。1914年被袁世凯密令逮捕,逃往日本参加讨袁活动,并入东京法政大学学习。1917年任旧桂系控制的广东督军署总参议,并补选为国会参议院议员。1918年调任桂林道尹,其访察民隐,兴修水利,严禁烟, 。1922年出席国会第三期常会,被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并留在北京担任国民大学教务长、校长。1928年任哈尔滨法政大学校长。“九·一八”事变后,日伪要其当法院院长,逃回广西。
1932年被聘为广西省政府高等顾问,1933年至1939年任省政府委员、民政厅厅长。参与拟订和积极推行基层保甲制度和考选县长、轮训乡长,此外禁烟, 、惩腐败、建乡仓。得蒋介石欣赏,1939年被调到中央训练团主讲地方自治,后担任国民政府内政部次长,制订新县政和保甲法向全国推广。1941年任国防委员会党政工作考核委员兼政务处主任,次年任稽查委员会委员。1945、1947年两次当选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46年任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县长挑选委员会委员,1948年任--、绥靖区政务委员会委员、海事委员会委员。1949年去台湾后,与梅贻琦等组织孔孟学会,弘扬中国文化。治学勤奋,著有《庚子赔款问题》、《帝国主义与中国》、《世界战祸之由来》、《太平天国与辛亥革命》、《国父组党著述与革命成功之因果》、《复兴中华文化在教育方面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