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朝阳(1894~1984年),别名方明,出生于民安里田中央村。7岁人私塾,16岁赴南洋槟榔屿谋生。先在槟城其父与他人合资经营的泉合发皮革店当学徒,转赴新加坡,与堂兄合办泉协发皮革店。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扩大业务,经营纺织品、罐头食品、皮革、橡胶业等,在印尼、缅甸及美国旧金山等地设立分号。民国18年(1929年),柯朝阳回国,在上海开设华侨商业公司、仰新公司,一度担任上海泉漳中学董事长。
民国25年,柯朝阳由沪返新加坡,出任《南洋商报》经理,后辞职经营水产养殖,兼营畜牧业。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参加陈嘉庚领导的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的工作,支持抗日。
日本投降后,柯朝阳在新加坡与友人合办《新民主报》,出任经理,因抨击蒋介石政权及殖民政府,翌年初,与主编陈如旧一同被英殖民政府逮捕入狱,后为陈嘉庚保释。即受聘担任《南侨日报》发行部主任及同安会馆总务股主任,后因经营渔牧业事务繁忙,辞去《南侨日报》职务。1955年回国前,任新加坡纸品厂营业部主任。
1955年7月,柯朝阳回归故乡,翌年加人中国致公党,投资海沧华侨养殖场,自任场长。1956~1980年,4次当选为同安县副县长,连任3届同安县政协常委、6届同安县侨联主席和4届福建省侨联副主席。1980~1983年,历任同安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安儿童基金会副会长。其间还先后任过全国侨联委员、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市侨联常委等职。
1984年4月8日,柯朝阳逝世于同安,享寿9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