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献民

[明]

金献民,字舜举,明代绵州 (今绵阳市)人,生卒不详,明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在明宪宗、孝宗、武宗、世宗四朝为官,历任行人、御史、天津副使、湖广按察使、贵州按察使、南京刑部尚书、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务。明孝宗弘治初年任御史,巡察云南、顺天府(今北京),以秉公执法,风纪严肃而著称。明武宗正德年间,宦官刘瑾乱政,金献民三次被诬遭贬,直到刘瑾被诛后,他才复起。明世宗时,金献民担任过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要职,其性格伉直,时常向世宗谏言。金献民谏言世宗下诏要求边境各镇加强边防,严肃军纪,以备战事。又恳请世宗招贤纳谏,停止大兴土木,减轻人民负担,摒弃游乐好玩。这两条谏言均被世宗采纳。

在“大礼议”之争中,金献民反对世宗尊崇其亲生父母为皇帝皇后,并参与左顺门哭谏。事后,作为哭谏事件的主倡者之一,金献民被下诏狱,杖责未死。尽管明世宗因此不悦,但在不少政事上,金献民仍然坚持直言进谏,被《明史》赞为“披逆鳞而不改”“骨鲠之臣”。太监邱福、潘杰、张钦等死后,世宗欲对其弟侄加以荫官,金献民上 书反对,世宗不予采纳。世宗想要给予俞贤锦衣卫世袭百户的荫封,金献民又上 书反对,世宗自行其是,不予采纳。锦衣卫李全、王邦奇等因不称职被免职,世宗下令复议,金献民再次上 书慷慨陈词,直言反对。世宗仍然不纳谏言,继续留用李王二人。

“大礼仪”之争,以明世宗胜利而结束,参与哭谏的群臣相继被贬。金献民亦因之前得罪了宦官和锦衣卫,之后又哭谏为世宗所不喜,被人诬陷为受贿,遂被“夺职闲住”,并削去世袭封荫。

此后,看淡官场的金献民返回绵州居住,与故乡 结社论诗,把酒为乐。晚年的金献民依然保持着忠义正气的本色。旧志录有其诗歌三首,或大义凛然,或气势磅礴

读李节士传

炎祚无光孺子幽,井蛙窃号据梁州。

直将正气扶风化,肯变初心附国仇。

就死不贻冠冕愧,偷生羞对室家谋。

潼川滚滚光如练,应共芳名万古流。

题李节士新祠

新祠轩豁对山城,片石深镌表大名。

浩气不因污世馁,英灵长共列星明。

观风御史瞻高洁,分宪监司树远声。

香火千年遗像在,路人休作子云评。

富乐山

攀萝独上最高台,万斛尘烦顿觉开。

身倚莓床盘足坐,春山争送晚青来。

八十二岁高龄时金献民终老故乡,埋葬在芙蓉溪仙人桥附近山上。隆庆三年(1569),明穆宗派遣四川按察司佥事史阙疑谕祭金献民,称赞他 “忠诚素著久,列声华夷,服官中外,任事以公诚”,正式为金献民平反昭雪。同年,史阙疑和绵州知州常廷圭于芙蓉溪畔春酣亭道上为金献民建立了一座百岁坊。后世绵州人亦将之祭祀在乡贤祠,供乡亲们景仰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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