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维乔(1873~1958)
蒋维乔,字竹庄,自号因是子。江苏常州人。
7岁入私塾,从师学习《鉴略》、《左传》、《古文观止》等,20岁中秀才。经过科举考试,进入常州府学。光绪二十一年(1895)秋起,先后入江阴南菁书院和常州致用精舍继续深造,弃八股文,研究“西学”。光绪二十八年(1902),南菁书院改为江苏高等学堂。该校理化教师鐘观光常在学生中宣传资产阶级革命思想,蒋维乔深受教育,思想发生剧烈变化,决心致力教育的改革。后来经鐘观光介绍参加了蔡元培创办的中国教育会。
光绪二十七年(1901)各省书院陆续改成学堂,旧教材已不适用,急需编印新的教材以应时代需要。蒋维乔即投身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着手小学教材,这项事业在我国尚属首创。蒋维乔等倾注心血,历时两年,编成《最新初小国文教科书》,出版后风行一时。以后又陆续出版了《高等小学教科书》、《简明国文教科书》、《女子初小国文教科书》、《女子高小国文教科书》、《简明初小中国历史教科书》等。这套新式教材文字由简到繁,字数由少到多,内容由浅到深,插图形象生动,容易引起儿童学习兴趣,受到师生普遍欢迎,为全国各地学校所普遍采用,这是中国小学有成套-材的开始,在教育界影响巨大。后来他在《小学教科书之回忆》一文中说“在白话教科书未提倡之前,凡各书局所编之教科书及学部国定之教科书,大率皆模仿此书之体裁。”
蒋维乔还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大型工具书《辞源》的之一。1905年,他鉴于小学师资缺乏,发起并主持商务印书馆开办的小学师范讲习所,连续培训三届师范生。其后又主持了商务印书馆主办的尚公小学、商业补习学校、工人夜校等。1910年他编著了《学校管理法》一书。
辛亥革命后,蔡元培首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总长,蒋维乔应邀任教育部秘书长,开始时教育部只有蔡元培、蒋维乔和会计共3人。在人力物力困难的条件下,蒋维乔协助蔡元培改革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内容,他主持拟订了《中华民国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这两个暂行条令对普通学校和师范学校的名称、教育内容、课程设置、教学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如规定废止读经,改称“学堂”为“学校”,初小阶段男女学生兼收等。旋任教育部参事,草拟《大中小学学制方案》,公布施行。这些都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大事。1913年重返商务印书馆,主持中学及师范学校教科书。1916年任江苏省教育厅长期间,与黄炎培等共同商议,将江苏省的屠宰税和卷烟税从财政厅拨出,划作教育经费,使江苏省的教育经费得以独立维持。1917年与黄炎培等6人组成教育考察团,前往日本、菲律宾考察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师范教育、社会教育状况。1926年再度赴日本考察教育。1929年后任上海光华大学文学院院长兼国文系主任。1938年起,任上海正风文学院(1940年改名诚明文学院,1945年迁南市)院长,并兼鸿英图书馆馆长、《人文月刊》社社长。
抗日战争期间,蒋维乔在政治与经济双重压力下,坚持办学,将光华大学文学院与诚明文学院分别对外改称诚正文学社与成民文商学院。汪伪政府屡次要他出任伪教育部次长和伪教育协会会长等职,他都坚决拒绝。他在1942年岁尾的日记中写道;“是岁为环境最恶劣之年。诚正、诚明两学校(引者按指光华大学文学院及诚明文学院),因对付敌伪,煞费苦心;鸿英图书馆两次遭敌 ,幸皆应付过去,而敌伪对我个人之威胁利诱,尤咄咄逼人,我以平素刚直之态度对之,彼亦无如我何。”
解放初,蒋维乔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苏南人民代表大会,任武进文献社副社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委员,又任上海市政协常务委员。1953年6月,任上海市文史馆馆务委员。1958年6月病逝。
蒋维乔青少年时衰弱多病,医治服药无效。后来自创呼吸-养生法,坚持锻炼,体魄日益康健。1914年他总结自身-实践经验,写成《因是子-法》一书,连印6版,畅销全国乃至东南亚与欧美诸国,1922年又续撰《因是子-法续编》。解放后,应上海市卫生局之邀,主持气功训练班,后任气功疗养所顾问,1989年江苏省常州市气功科学研究会为推广气功健身,纪念蒋维乔先生对倡导气功的贡献,将《因是子-法》正、续编、《因是子-法提要》等,辑成《因是子-法汇编》一书出版。
蒋的教育论著还有《学校管理法》、《心理学讲义》、《新教育学》(编译)、《中国近三百年哲学史》、《中国哲学史纲要》、《宋明理学纲要》(后两书与杨大膺合著)及《中国教育会之回忆》等。
蒋维乔
[近现代] 公元1873年-公元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