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进生
(1902~1969年),男,坑口镇大同村人,1925年投身农运,任24区农民协会执行委员,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四·一二”-政变,家遭搜掠,父亲被捕入牢。1928年2月,参与组织农民-,在螺岗建立广宁县苏维埃政府。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反动当局四出搜捕共产党员和农运干部。根据党组织指示,分散隐蔽,后到外地打工维持生计。1938年恢复党组织关系,受委派打入敌人内部任保长,从事地下工作,发展武装队伍30人。1945年2月16日,广宁四会两县在排沙三角村召开武装起义会议,代表坑口地方党组织参加,任起义委员会委员。卖掉家中一头耕牛和准备为大儿子江水秀办婚事的两头大猪以及几十担会谷,购买0弹药支持武装起义。起义成功后,带领部队攻打北市,开仓分粮给群众。
1945年9月,珠江纵队挺进西江大队进入四雍,协助部队做好后勤工作。全家协助部队磨米、送粮、购送日用品、打探敌情、收缴枪枝弹药。1946年任陈胜部副官。1947年任第三区行政督导处委员。1948年3月,数千国民党军队大扫荡四雍,多次到家中搜捕警告,限期自首,悬赏花红十亿(流通法币)捉拿,但毫不动摇,和怀孕的妻子、大儿子江水秀随队进入深山密林与敌人周旋。不久,其妻和大儿子送粮食给部队,在山上被敌人搜捕杀害,两尸三命。江避过多次烧杀,幸免于难。敌人最后放火烧屋,其父亲被捉投入大牢,惨死在酷刑之下。其母亲悲愤过度而亡。一家8口,惨死4人,10岁二女-送他乡做童养媳,8岁三女和4岁儿子无家可归,流浪乞讨,饱受风霜。1949年任广、四、清三边-指导员。
建国后,历任广宁县三区人民政府区长、揭阳县土改分队队长、广东省第一届农民协会委员、广宁县城关区党委书记、广四县民政科长、卫生科长、广宁县人民医院院长等职。1959年退休。
文革期间被诬为“叛徒”,多次被揪斗罚跪、烟火烧灼。以致被拳打脚踢心肺头脑受重伤。被强令赤脚步行沙石路27公里,押解到县城游街示众。最后被送进县看守所。因内伤复发,饮食艰难,含冤谢世。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