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1916~)原名江维应,金寨县吴家店何家湾人,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曾读过3 年私塾。民国20 年(1931 年)加入少年先锋队,次年2 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编入赤南县第三区游击大队当战士,同年12 月编为赤南县独立团任团部文书。
民国21 年10 月,红四方面-移后,江波被编入红二十五军留在鄂豫皖苏区坚持斗争。民国23 年11 月随红二十五军参加长征,在政治部任宣传员。民国24 年9 月到达陕北后,调任红十五军团八十一师政治部秘书、宣传股长。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粉碎国民党军对陕北苏区的三次围攻,迎接中央红军会师陕北。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一团政治处副主任、延安艺术学校政治处主任、延安联防军政治部组织部副科长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军区独立第三旅八团政治委员,率部在山西雁北和绥南地区执行保卫和扩大晋绥解放区任务,在当地群众的配合下,打退了国民党军多次进攻。后任第一野战军第三军政治部组织部长、三军九师政治部主任等职,参加了绥(远)包(头)、太原、进军西北、扶眉、兰州等战役。
建国后,1950 年10 月,任西北军区政治部青年部长,年底去苏联学习青年工作经验,并被选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委员。1954 年冬入北京解放军政治学院速成系学习,毕业后任该院-读书班主任。1955 年授予大校军衔,并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58 年夏,调任宁夏军区副政治委员。1972 年到1983年先后任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副政治委员、陕西省军区副政治委员、兰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中共--委员会委员、兰州军区党委纪委专职副书记,1986 年经组织批准离休。
吴家店镇吴家店镇位于安徽省金寨县西南边陲,地处大别山腹地,南临长江,西接京九,东与国家森林公园天堂寨庄旅游风景区毗邻,南和湖北省薄刀峰国家森林公园相连,为两省(安徽省、湖北省)、两县(金寨县、罗田县)结合部。1994年4月,由原西庄、包畈、吴店3个小乡撤并为吴家店镇,辖25个村,267个居民组,28076人。境内有“立夏节起义”策源地穿石庙革命红色风景游、“三关五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