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屏(1912—1940),一个年仅28岁的年轻共产党员,其英勇就义的豪迈场景永远印在人们心中。荒野上一个六尺的深坑,一个英俊的青年,被一群匪徒押着,站在坑边。匪首狰狞地嚎叫着“说不说,不说,栽杨桐(活埋)!”年轻人毫无惧色,脸上露出几丝冷笑“请便吧,怕死就不会当共产党!”匪首恶狠狠地将他踢入坑内,一面命匪徒“快上土!”一面夺过一把铁锹,凶残地向年轻人头上猛砍。寒光闪处,脑浆四溅,年轻人惨死屠刀下。这个年青人,就是1940年天门县委委员兼方场区委书记的胡汉屏。
胡汉屏,字圣文,出生于湖北天门佛子山镇方家岭村一个农民家庭。大革命来临时,15岁的胡汉屏热情地投入了群众运动的洪流,任天门县第九区少先队大队长兼儿童团团长。1938年冬,胡汉屏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游击队。不久,他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4月,他与应城抗日大队第四支队一营营长丁世谟一起打入京山县常备大队柳亚东中队任分队长,争取柳亚东部共同抗日。12月,他担任方场区委书记,协助丁世谟指挥不足百人的部队在京山击溃数倍于已的敌人袭击。1940年3月2日,天门县委派胡汉屏与邓家声装扮成商贩到白马庙,配合丁世谟乘柳亚东外出之际,将柳部拉出,清除顽固分子,连夜抢渡天门县河,将这支部队拉出改编为抗日游击大队。1940年4月,盘踞在永隆河一带的顽匪军张明道,经党组织多次工作,表示愿意接受抗日政策和改编。县委派胡汉屏、朱显伟等人到张部去作说服改编工作。行至途中,胡汉屏被张的部下阻劫杀害,年仅28岁。胡汉屏牺牲后,《七七报》登载了这一消息,鄂豫边区党委号召学习胡汉屏同志的英勇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