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鸣凤
(1880--1947),又名何在文,字翼挥(后改一挥),洵阳县磨沟(今属金洞乡)人,国民党员。父何廷安系清监生,以农为业,家道富裕。兄弟三人,鸣凤为仲,故人称“二老爷”。清光绪末由上海理工化专科学堂毕业,闲居在家。民国二年(1913)九月十五日,凤翔王生岐部兵袭洵阳县城,县知事胡定伯弃城而逃,在洵河淹死后,何鸣凤奉陕南观察使命,代署洵阳县知事半年,为摆威风,恢复已废除之跪拜制度,树牌-,审理词讼仍要百姓跪地,称大老爷。民国八年(1919)七月,荐任阿尔泰(位于新疆境内)专署财政局局长。民国九年(1920)九月调任陕西汉中道尹公署任科长。民国十年(1921)六月辞职回乡,用做官得来的积蓄购数十石稞地,盖瓦房一院,居家休养。民国十八年(1929)九月,任洵阳县政府财政局局长。二十五年(1936)五月辞职,归家闲居。其间曾以两石稞地换古墓塔瓦房三间,成立汉润乡第二保保学。民国三十四年(1945)一月,洵阳县临时参议会成立,被选为参议员。县参议会成立后,续任参议员。晚年患偏瘫病,加之染吸食鸦片恶习,以病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