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男,汉族,1919年2月出生,安徽合肥人,1939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四军五支队教导队学员,皖南全椒县动委会办事员,新四军江北军政干校排长,江苏省刘庄税所所长,江苏省伍祐税务分局主任,江苏省建阳县税务局局长,江苏省射阳县工商局局长,华中银行合德支行行长,华中银行五分行业务科科长,江苏省丰民贸易公司金融部主任,华中银行总行业务科科长,江苏省苏北利丰公司经理,浙江省花纱布公司经理,浙江省商业厅计划处处长,浙江省计委商业处处长、党组成员,浙江省物资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浙江省燃化局核心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浙江省煤炭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浙江省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1985年4月离职休养。2009年9月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8月16日9时53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8岁。
何俊
[明] 公元1919年-公元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