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1930年7月1日-2020年8月4日),男,汉族,浙江嘉兴人,出生于浙江嘉兴,中共党员,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苏州工业专科学校纺织专业毕业,大专学历。原商业部部长、福建省原省长。
1930年7月,出生于浙江嘉兴。
1946年至1948年,在苏州工业专科学校纺织专业学习。
1948年至1949年,在苏北泰州分区干校学习,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常州地委干事,南下纵队苏南分队队员。
1949年至1955年,任福建省厦门市军管会文书,厦门支前司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九军船管团书记、人事股副股长,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1955年至1962年,任中共福建省委工业部办公室组长,中共福建省委工交部办公室副主任、干部处副处长、教育处副处长。
1962年至1967年,任福建省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67年至1970年,任福建省军管会生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在福建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秘书组、计划综合组工作。
1970年至1971年,下放劳动。
1971年至1972年,在福建省革委会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
1972年至1974年,在福建省革委会计划组工作。
1974年至1981年,任福建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1年至1982年,任福建省副省长兼省计委主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2年至1987年,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委副书记、福建省代省长、省长。
1987年8月,任国家经济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1987年9月至1988年4月,任国家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任商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兼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1993年3月至1995年12月,任国务院特区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20年8月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96年3月增选)、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98年3月当选)。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增选),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