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祥,男,汉族,1920年12月生,1937年3月入党,河北魏县人。曾任贵州省都匀军分区副政治委员。矢志坚守初心的红军战士。
16岁投身革命,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参加冀南战斗、反扫荡战役、肖渠战斗、曹县东南反顽战役等,作战英勇。解放战争时期,在情况非常危急、部队成分不纯的情况下,及时整顿健全组织、加强党的领导,有效挽救危局。离休后生活简朴,始终保持红军的政治本色。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
1939年入伍,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任冀鲁豫独立大队2中队政治工作员。
1940年任冀鲁豫独立大队1连政治指导员。
1941年任教导7旅20团2连政治指导员。
1943年任冀鲁豫5分区武工队政治委员。
1945年任冀鲁豫5分区保卫科干事。
1946年任东明县独立营政治委员。
1948年任冀鲁豫5分区保卫科科长。
1949年任上饶军分区保卫科长、广丰独立团政治委员。
1950年任保安13团政治委员、5兵团军法处军法科长。
1951年任5兵团兼贵州军区军法处长。
1956年任昆明军区军事法院副院长。
1973年任贵州都匀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1979年从贵州省都匀军分区离休,1982年5月来到辽宁省军区大连干休所系统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