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牧(1914.9-2009.11.6)山东荣成宁津镇东墩村人。7岁开始,受到严格的私塾教育。15岁时,考取荣成县立第一高等小学。1931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年任北平左联支部代理书记,1935年在张学良东北军学兵队做 工作,1938年策动万毅部起义。后任山东分局秘书室主任,滨海军分区政委,中共华东局秘书长等职务。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担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济南市市长,济南市军管会政委。
1952年2月,调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工业生产工作委员会书记。
1954年后,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第三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经委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政治部主任。
1965年后,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66年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政委。
1975年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书记。1982年,任国务委员。1988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从1978年底到1988年初近十年中,分管对外开放工作。
十年间,谷牧一人扮演着多个角色他既是开放政策探索者,又是政策的推行者;在中央,他是前线的指挥官;对地方,他是中央的决策者。
1978年5月,中央派出的考察西欧的第一支队伍抵达法国,分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谷牧正是该团的负责人。他与考察团成员合力撰写提交给中央的考察报告提出为了更大规模地引进国外技术设备,要有灵活的支付方式;在外贸体制上,应给地方、各部以一定的权力;必须进行科技为主导的工业革命;加强技术交流,尽可能多派留学生到国外学习。这份考察报告得到了叶剑英、聂荣臻等老帅们以及邓小平的支持。
1979年5月,亲赴广东、福建两省。二十多日的调研结束后,他勾勒出了特区政策的轮廓:经济计划以省为主;赋予这两省较多的机动权;财政上划分收支,新增收益较多地留给地方;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各划出一定区域办出口特区,优惠税率,吸引外资,发展出口商品的生产。
1979年9月,到日本考察,敲定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笔外国政府贷款,成为日后大规模利用国外贷款的先行者。
出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主任后,着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利用外资的法律,吸收外商资金从此有了法律保障。
1985年,谷牧卸任中央-书记职务,1988年离开国务院。1988年4月,当选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93年3月,届满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