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仪(1517年-1572年),字子象,号南宇,浙江钱塘人。明隆庆年间政府官员,曾任礼部尚书。
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侍讲学士,掌南京翰林院,官太常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官礼部尚书,家中失火,苦无经费重建,遂借住友人家中。后引疾归。隆庆六年(1572年),以高拱推荐,起以故官侍东宫讲读。隆庆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病危,召高拱、张居正及高仪三人为顾命大臣。是年六月十六日,张居正联合冯保将高拱赶出朝廷。高仪寝食不安,月余呕血死。著有《高文端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