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芬(?~1962),广东新会县人,出身书香世家,居住广州龙津东路。自幼受到戏剧的薰陶,曾攻清人诗词,入粤剧界前在思思中学当教师,后当编剧家。民国20年(1931)与梁梦合编《火烧阿房宫》,曾震动艺坛。不久入“觉先声”剧团与南海十三郎一起编剧,将粤剧曲词变“俗”为“雅”,尤其讲究唱词的“平仄”、“尖沉”,使它容易上口;创“长句滚花”、“长句二王”等曲牌;将俚俗的“白榄”变成“古风体”的诗朗诵,收到“诗”的景意;在编剧上变分场制为分幕制,使剧情发展变得紧凑。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红楼梦》改编出《情僧偷到潇湘馆》一剧,由“非凡响” 剧团演 出。在广州连续上演三百多场,场场满座,轰动整个广州。建国后,从香港回到广州,参加戏曲改革,率先把唱词诗化,注重文采,代表剧目有《胡不归》等,曾改编过《白蛇传》等戏。
1957年冯被错划为 分子,1959年被撤去中国戏剧家协会广东分会理事职务,并开除出会。1962年病故于-场。1978年由中国戏剧家协会广东分会公开宣布为冯志芬平反,并恢复名誉。1990年剧协广东分会、粤剧研究中心召开冯志芬剧作研究会,以纪念他在粤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