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还,约公元一六九六年前后在世,字不详,广东番禺人,方殿元之子。生卒年不详,约清圣祖康熙三十五年前后在世。居吴,喜以诗结纳四方。诗人来吴者,登广歌堂,赋诗饮酒无虚日。还工于诗,为“岭南七子”之一。与弟朝称“吴下二方”。著有灵洲集,《清史列传》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