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1445—1506年),江西省会昌县人,明成化五年(1469年),以国子监生资格,任长泰县知事。陈良严格要求自己,勤勉谨慎,办理公务,清廉公正,爱护黎民,鞭朴不施。每天清晨,他就到田间巡视,劝督农民种好田,栽好桑,以求足食丰衣。农民群众喜欢与他聊天,赞扬他的话有理。有的农民提出问题因天灾-,家境贫穷,农时已到而农具、种子等尚无着落,告贷无门,望关照贫户。陈良立即命左右记下贫户的姓名、里社及要求,第二天,命差役把资助的财物,逐家逐户送到。
他在巡视农田生产时,一并受理争讼,倾听左邻右舍评议。真正做到公事公断,公正合理,理亏者受罚也心悦诚服。从未发生严刑逼供、错断冤狱之情事。
陈良一有闲暇就到学校给诸生讲课,引发诸生学习兴趣,诸生在他的指导下,学业大有提高,应试能力增强。夜间,陈良也不肯休闲,总要带领差役,巡行于里巷、坊市和通衢之间,缉访奸猾,严禁-。因此,贫者有资,而奸无所容。
明正德元年(1506年),陈良在任期届满归乡之时去世,百姓闻此噩耗,哀痛不已。
来源长泰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