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先,(1916—2004)江西省泰和县人。一九二九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四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一军团保卫局交通员,陕北红军大学步兵学校第一团特派员,第三团总支部书记。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驻晋办事处组织干事,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政治部锄奸科科长,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武装科副科长,山东军区特务团营政治教导员,特务团政治处副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野战军第八师二十二团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八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二军六十五师副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军副政治委员,南京军区炮兵政治委员,南京军区工程兵第二政治委员,南京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4年10月11日在南京逝世,享年89岁。
经历历史事件
四渡赤水(公元19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