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1907~1984),原名曹鹤峰,卫固镇西尹村人。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月,中共铁山特别支部建立,曹光任支部委员。1937年冬,曹光在本村组织起自卫团,积极开展抗日活动。
1938年秋,曹光被选为长山九区行政委员会委员,任总务部部长,负责筹集抗日经费及部队的给养供应工作。1942年任战时渤海行署传递站站长。1945年任渤海行署公路局局长,后改任山东军区后勤部第五兵站处处长。1950年3月至1953年5月,曹光先后任山东交通所路政管理处处长、山东省财委机关企业管理处处长、地方工业处处长、山东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局长。1964年至1968年,任河南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副局长。1968年离职休养。
曹光性情耿直,作风正派,坚持实事求是,在任何情况下不说假话。大跃进年代,“浮夸风”盛行。针对各地违背科学种田,乱搞小麦密植的情况,他曾数出麦粒,按单位面积计算好,平撒在桌面上作过演示,然后得出结论“这样瞎胡闹,就连茅草也长不成。”1960~1961年,曹光在山东省成套设备局(公司)当副经理时,有人企图罗织罪名,打击破孩政工科长。曹光仗义执言,坚决反对,故而,曹光成了所谓的“右倾分子”,被贬为济南第一机床厂副厂长,3年未得翻身。后来,在中共中央组织部的干预下,才调出山东,到河南任职。
曹光同志平易近人,关心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离休后仍然关心革命事业的发展,经常为工作单位献计献策。1984年3月18日曹光病逝后,《河南日报》于3月25日刊登讣告,肯定了曹光一生的功绩。
曹光
[近现代] 公元1907年-公元1984年